对标世界一流 完善法律管理

发布时间:2013-03-11 来源:东方航空报

  记者:郭总,在管理提升活动“专项提升、协同推进”阶段,请您谈谈公司是怎样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专项能力提升的。

  郭丽君:管理提升动员会召开后,东航法律部成立了专项提升小组,并结合公司要求制定了管理现状与提升工作方案。在着重要求变革法律管控模式、控制风险点的同时,我们也强化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具体表现为:
  首先,在已有授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法律部提高、理清和明确股份公司几个重大的授权界限:扩大公司总经理的授权范围;明确股份公司总师以上人员的授权范围;确定公司的职务授权性质,管理人员任职则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授权性质,任职时间与授权时间一致,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另行办理授权委托书; 明确违反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
  其次,法律部加强了招投标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股份各分(子)公司需要建设和投入大量的重大项目,按照规定,各分(子)公司均有权实施这些项目,可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法律部进行重点法律监管。为此,法律部会同规划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采购中心和纪委等单位,联合讨论和设计招投标项目流程,审核招投标程序各类文件,对这些流程的形成、走向、变更和终结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基建和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再次,我们推行法律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合同审核流转效率,也使合同管理实现了公开化、程序化和智能化。

  记者:请您详细谈一谈法律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郭丽君:2009年之前,我们的合同管理系统是在OA系统之下设置子系统。2009年之后,我们联合信息部开发了新的合同管理系统。目前,该系统已进入第二期,并从本部逐步向各分(子)公司及辅业公司铺开。除合同管理功能之外,有关诉讼、知识产权、授权和证照管理等其他功能在进一步开发中。
  法律管理信息化建设具体有以下几大亮点:
  第一,践行合同管理的全封闭管理模式,增设重大合同项目的合规性提示和履约监控(即上报、申请、审批、修改、盖章、履行及履行的结果实现监督和检查的功能)的预警等功能,这在国内全民航系统中是领先的;
  第二,与财务部支付系统对接,简化了流程,方便了工作,从而实现一体化和跨部门的流程管理;
  第三,整合法律部“法律在线”的所有栏目内容,增设合同以外法律职能管理的工作项目内容,包括诉讼、知识产权、工商管理、公证律师费用等项目的电子化管理;
  第四,扩大电子化系统的地域性管理外延,建立上海地区子公司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分(子)公司合同管理系统建设,形成该系统法律联合办公功能。

  记者:专项提升阶段,公司在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规范法律工作者的从业资格等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郭丽君:提高全员法律意识,一方面为了实现全面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树立“守法诚信是公司第一生命,违法经营是公司最大风险”的法治理念,提倡要像重视生产安全一样重视经营安全,防范公司法律风险,形成依法治企、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提高公司员工尤其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将法律知识自觉运用到工作和生活中,为公司、为个人树立良好形象。
  就提高企业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及素质而言,法律部将“法律人员工作能力提高与考核”作为一项专门任务,着力提高每个人的工作能力。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提高法律部人员的专业资质持证比率,力争在两年之内将现有的不足50%的比例提高到80%;二、在每年国家举办的年度法律顾问考试之前,聘请专家和老师对公司法律人员中尚未获得资格的人员进行课程培训,有的放矢地为法律人员获得专业资质提供帮助; 三、在法律部实行传帮带,帮助能力较弱的人员尽快成长。
  同时,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公司“六五”普法规划与第三个三年目标计划有效衔接,共同推进,实现联动;聘请法律专家为公司员工讲授新颁法律和专项法律知识;继续做好“送法到一线”和对公司中、高层及基层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记者:作为企业管理提升中的专项提升项目,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于整个企业的管理有重要意义,这个意义是否不仅出于管理层面的考虑?对法律管理专项提升活动过程,您最关注哪部分的构建?

  郭丽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于整个企业的管理有重要意义,这个意义不仅是管理层面的,很多时候也出于对企业盈利能力、价值创造等方面的考虑。
  例如:我们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公司核心劳动力资源,保护公司核心竞争力,重点做好飞行员等特殊技术人员辞职劳动争议案件等的应对,而保护国有大型企业的核心劳动力就是保护国有资产,维护公司核心人力资源的稳定,最大限度减少公司损失。
  例如:我们一直不懈努力,向国家工商部门申报东航主商标“银燕”图及“中国东方航空”组合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是想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增加维权力度,同时更希望通过中国驰名商标的一系列保护措施,极大地提升东航商标品牌价值和含金量,为东航品牌赢得了更大市场发展空间和潜力。
  我们在法律管理专项提升活动中,通过诊断、发现问题,创新管理手段,健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消除管理短板,弥补薄弱环节,从而实现公司“基础管理显著加强、管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管理创新机制显著完善、综合绩效显著提高”的总体目标。
  在这个过程中,我最关注的是合规管理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市场竞争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步协调,寻找它们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实现风险管控和盈利、效率的同步提升,良性互动,这是法律管理提升中至关重要的部分。此外,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如何在培养人才的同时留住人才,确保法律队伍始终充满活力。

  记者:请您展望一下法律专项提升工作初步完成后的大体样子。

  郭丽君:法律专项管理提升工作初步完成后,首先应当是全面实现国资委三年法制工作目标要求,即“紧紧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大目标,按照“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力争通过2012年~2014年三年努力,着力完善: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二、总法律顾问制度;三、法律管理工作体系;四、加快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素质;五、依法治企能力水平;六、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七、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均达到80%以上;八、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完整链条全面形成;九、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
  为把东航培育成世界一流航空运输企业,实现商业模式从承运人向综合服务集成商转型提供坚定的法律支撑,法律部要适应公司转型发展要求,为把东航建成世界一流航空企业集团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具有强大支撑力的法律保障体系,提高法律队伍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国资委关于央企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的目标,要求我们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百分之八十”,即:重要的决策、规章制度和经济合同要经过法律部百分之百的审核;东航集团公司主要的子公司设立总法律顾问,其中,百分之八十是专职,且法律队伍百分之八十要获得法律顾问资质。此外,我们对整个法律队伍管理实现无缝隙管理。
  东航集团正在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和协商。我们在努力为东航这样一个上海基地航空公司争取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土地、税收及人才等多方面的政策。此外,在诉讼方面,公司也有一些建设性意见,包括航空法庭的创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