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大学毕业生飞行学员简章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三大民用航空运输骨干企业之一,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在上海辖有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控股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拥有大中型运输飞机330多架,通航点151个,构建了以总部上海为核心枢纽,西安、昆明为区域枢纽,连通全球的航空运输网络。作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首家全球合作伙伴及唯一航空客运承运人,用高品质的安全飞行、高效率的运行保障、高品位的运输服务为各国来宾架起“世博快线”。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东方航空公司委托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201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收40名飞行学员,并在上海接受报名。
一、招收对象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大学毕业生(男性),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2、截止参加公司面试时,实足年龄不超过25周岁
3、户籍地不限,但须为非农业户籍
二、招飞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自荐标准:报考学生必须符合《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民航发(2007)37号),身高 170厘米(含)--185厘米(含),无“O”、“X”型腿;双眼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会普通话,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
3、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4、英语水平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含)以上水平,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或符合航空公司规定的要求。
三、录用方式
1、经报名审查、预选初检、体检鉴定、航空公司面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环节均合格者,与东方航空公司签订培训协议,送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飞行学院进行为期8个月的飞行基础理论学习,然后送往国外飞行学院进行养成训练,取得相关飞机驾驶执照后,回东方航空公司从事飞行驾驶工作,享受飞行员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实行劳动合同制。
四、学员管理
培训期间对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员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和航空公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五、培养费用
东航分期为学员向飞行技术专业培训院校代付培训费(具体费用,以东航与学员所在培训院校签订的培训协议中所约定的金额为准),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学员获得东航认可的毕业资格,服从对其在东航的分(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工作安排且与东航签订飞行人员劳动合同后,东航免除学员承担由东航代付的一切培训费用的责任。
六、报名办法
1、报名和初检时间:2010年12月4、5日9:00-15:00,地点:长宁区仙霞路350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演讲厅。
2、报名、初检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七、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电话:021-62750183、67791228
东航咨询电话:021-2233180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网站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学校地址: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邮编:201620
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邮编:200336
欢迎有志于中国民航飞行事业的广大毕业生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