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正式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08 来源:东方航空报

  7月5日,东航集团公司党组在上海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按照《东航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这标志着东航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活动将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以优良作风凝聚“幸福东航”的前进力量。
  动员大会设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十一督导组领导和上海市委组织部领导,集团和股份公司总师(总助)以上领导,集团和股份公司机关部门正副职,集团和股份公司上海地区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和股份公司外地分(子)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近三年退出集团和股份公司领导班子的部分老同志,集团公司机关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主会场出席动员大会。为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东航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还邀请职工代表参会。
  会上,东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股份公司总经理马须伦作东航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讲话。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十一督导组组长王为强对东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会议由东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刘绍勇主持。
  马须伦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对东航来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促进作风转变、建设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的需要,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需要,是坚持客户至尊、建设世界一流航空公司的需要,是创造和谐环境、建设“幸福东航”的需要。他要求东航全体党员在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必要性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着重突出教育实践活动的四个关键点,即要把思想理论武装放在首位、要把活动的总要求贯穿始终、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要着力形成制度机制新成果,有效解决“四不”问题和着重树立“四种精神”:解决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立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的精神;解决联系实际不紧的问题,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解决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树立严谨高效、激情超越的精神;解决奉献精神不够的问题,树立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的精神。最后,他对各级党委如何切实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领导带头,落实责任;二是精心组织,统筹兼顾;三是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四是依靠群众,发扬民主;五是加强宣传,把握导向。
  王为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东航集团公司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视程度和准备工作,进一步传达并解读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对东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四点希望,特别介绍了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和工作纪律,并向东航广大职工群众公布督导组的联系方式。王为强指出,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二是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三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坚持领导带头;五是注重长效机制。近几年,东航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员工努力拼搏,取得喜人的成绩。他希望东航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二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三是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四是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扎实做好规定动作,积极探索自选动作,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密切党群关系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建设员工热爱、顾客首选、股东满意、社会信任的世界一流航空公司提供坚实的保障。
  刘绍勇在讲话中对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了解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要对“四风”在东航表现出的“四不”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切实改正这些问题;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王为强组长的讲话要求和马须伦书记的动员讲话要求,做作风过硬的好干部;三是必须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他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五带头、五表率。一是带头深刻领会,做学习思考的表率;二是带头深入基层,做听取意见的表率;三是带头查摆问题,做自我批评、自我剖析的表率;四是带头开展批评,做相互帮助的表率;五是带头整改落实,做解决问题的表率。刘绍勇进一步强调,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示范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方式方法,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用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成绩检验活动的成效。
  会议最后对集团和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