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东航旗下一二三航空支线机型民航发展基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来源:东航股份

尊敬的旅客: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调整民航支线机型的通知》(民航规﹝2019﹞16号)以及《关于做好支线机型调整后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民航财发﹝2019﹞19号)的文件要求,现明确东航旗下一二三航空支线机型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一、国内客票

  1.使用支线机型执飞的一二三航空国内航线,免收民航发展基金。

  2.以原始客票出票时的航班是否为支线机型作为收取民航发展基金的标准,在后续换开客票或实际执行时,如机型发生变化,民航发展基金不退不补。

  二、国际客票

  按原始客票出票时销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显示的民航发展基金为准。

  备注:现一二三航空支线机型为ARJ21-700机型。

  期待您选择一二三航空,期待您亲临体验国产民机的魅力。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