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集团党组专题学习《民法总则》

发布时间:2017-06-05 来源:东方航空报

  5月26日,东航举办第37期“东航讲学堂”暨集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作专题辅导,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东航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东航股份董事长刘绍勇结合推进法治东航建设交流了学习体会并提出工作要求。东航集团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东航股份党委书记李养民主持会议。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具有统领性作用。今年3月5~1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的出台将极大地推进我国民法立法体系化进程,完善民事权利体系,强化民事权利保护机制,也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好、贯彻好《民法总则》对推进法治东航建设、加速国际化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学习会上,贾东明就全程参与《民法总则》起草修订的经历体会,从立法背景、制订过程和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全方位解读了新出台的《民法总则》及其重大意义和主要亮点,并对东航如何更好地适应法治工作新形势、落实法制建设新任务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刘绍勇结合学习体会就推进法治东航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要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把法治工作融入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阶段、各环节,尤其在深化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国际化东航建设等过程中,法律工作要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要全面落实法治东航建设各项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实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发挥起在依法治国、依法治企中的“关键少数”作用,履行好推进法制建设责任,不断推进法治东航建设,为公司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东航集团和东航股份副总师以上领导参加学习。东航集团、东航股份各直属单位和机关部门负责人、公司法律工作相关人员列席学习会。